学贯九流 秀开百粤
作者:haowj 日期2009-07-07 13:47:00 《
中国社会科学报》
石鼓书院位于湖南衡州湘烝二水交汇处的石鼓山。唐代元和年间(806—820),李宽(一作李宽中)建院读书其中。宋至道三年(997),郡人李士真援唐代故事,向郡守申请创建书院于李宽结庐读书之地,以为衡阳士人肄业之所,士真自己讲学其中。景祐二年(1035),集贤校理刘沆知衡州,上疏请赐“石鼓书院”匾额。
石鼓书院的赐额时间,史志记载各有出入。一般宋人的记载如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十六)、朱熹《石鼓书院记》(《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九)都作“国初”,即指宋初。元人黄清老《石鼓学田记》称“宋景祐丙子三年(1036)始赐额称书院”。方志则有指景祐年间的,如乾隆《衡州府志》(卷十六),也有指至道中的,如同治《衡阳县志》卷七:“李士真者,盖宽(指李宽)族人也。当宋至道中,会儒士讲学石鼓,开建学舍,朝廷嘉其意,赐额称书院。”以上三说,当以宋人记载为是,但它却是一个模糊数,若继而推之,至道间则比较符合“国初”的意思,但作景祐说者谈到年代时又言之确凿,因此,孰是孰非,尚难定论。除朝廷赐额之外,乾隆《南岳志》卷二还有赐田的记载,是否真有其事,亦不得而知,兹附录于此以备参考:“景祐间,集贤校理刘沆以书院上请,始赐额并学田,与睢阳、岳麓、白鹿洞称四大书院。”
石鼓书院创建后不久即改为衡州州学,但何时改为官学,尚未发现明确记载。朱熹在《石鼓书院记》中仅称,石鼓“至国初时尝赐敕额,其后乃复稍徙而东,以为州学,则书院之迹于此遂费而不复修矣”。查同治《衡阳县志》卷五,《官师传》载,元祐六年(1091),改笙竹书院为湘阴县学的王定民,哲宗初以左奉议郎知衡阳县兼衡州府学教授,“是时,方诏州县广建学宇,衡阳偏远,馆宇不备,定民修葺石鼓斋舍,以祀孔子,作《劝学颂》以勉生徒。县人传诵其文。元祐三年(1088),学徒陈知元登高科,石鼓诸生益盛。烝湘讲学自定民始也”。考察王氏的作为及当时大兴官学的形势,可知石鼓书院很可能就是在元祐初年改为州学的。不过州学与书院的称呼区分不是很严,抑或二者混用,因此,南宋乾道年间范成大游石鼓书院时称“谒石鼓书院,实州学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年书院替代官学的情况。
近查宋人廖行之淳熙十三年(1186)所作《石鼓书院田记》,其中有“某退而稽寻颠末,盖石鼓旧有书堂,祥符初元奉夫子庙迁焉,书院之名始著。景祐三年,诏许衡州立学,自是为学官,书院因废不别建”的记录。则大中祥符元年(1008)可以定为其名扬天下的时间,景祐三年(1036)则为改书院为州学的具体时间。50余年后,王定民仍修石鼓斋舍以应广建学宇的诏令,则可以理解为从书院到州学的过渡期,抑或“书院实州学也”,二者在当时本来就没有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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