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桥是什么做的?读多了他的文字,大致能明白一二:一捧水做的,一瓣花做的,一方竹篱做的,一块青石做的,精致而又散淡,随意而又严谨,捎带几分风雅风流。一句话,绝对不是供大快朵颐的粉蒸肉做的。因而读董桥,适宜在乡间辛劳锄地后的间隙,在自家打扫得红尘无扰的书房,在清晨或暮晚的都市公园。
闲心的董桥,不是没有愤怒,只是他更愿意将愤怒酿为一杯可堪回味的米酒,因此愤怒也显得温情脉脉、余韵绵长。从前读他的《文字是肉做的》,我曾窥探到了一位作家对文字发自内心的敬意,这种敬意行之于文,首先便是对四方招摇、毫无愧色的“字虱”的批评,比如“张三闹穷,故此要向李四借钱。”他认为“故此”应改为“因此”或甚至都不用(《“故”与“也”》);“他自小便聪明过人”、“那个女孩长大便更美了”,他认为“‘便’字前头配‘大’配‘小’都不雅,中外皆忌讳”,不用最好(《一说便俗》);针对《明报》的评说:“这一连串的惨剧突显了香港的老人问题,特别是独居老人缺乏照顾的问题是如何严重”,他认为“缺乏照顾”这个说法小有语病,建议改为“乏人照顾”或者“对独居老人尤其照顾不周”当比较妥善(《人怕老,文怕嫩》)。这些小品,少了杂文的枪炮架势,沾了些许人间烟火味,亲切,平和,质朴,其微言大义,化木为林,却道出了语文的讲究之道。
董桥对文字的敬意,还体现在努力修炼自身的学养、情趣、见识。复杂的生活并未使他道貌岸然。他习惯娓娓道来,文字却经历了入微的琢磨。《竹雕笔筒辩证法》、《宝玉打搅,黛玉劳神》、《美女答曰:哪里!哪里!》、《第四页有三十七个错字》,单是我信手拈来的几个题目,俗也俗矣,雅也雅矣,原本世间俗与雅端的难分难解,俗到雅处,便算至境,雅到俗处,必生奇趣。
并不需要每个作家都去铁肩担道义,治国平天下,事实上也不可能。“以小见大,举重若轻”,“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一滴水反映大海”,“随手拈草叶,作剑可杀人”……这是做事情的乃至人生的至境。在一个容忍文化多元的现世中国,倘若能理性地看待董桥现象,那么清风白水的智慧、芭蕉月下的雅玩,仍不失为大,就像我们欣赏够了陆游雄文,壮怀激烈,不免想找找梁实秋的雅舍小品,晒着日头跷着二郎腿把玩一番。
董桥说:“写文章不顾词性会白费笔墨,等于在黑暗中向人抛媚眼。”对于媚眼生波、风雅无边的技巧,想必董桥是深知个中三昧的。很绅士的董桥,把流离失所、无家可归的文字,拿捏得赏心悦目。流光容易把人抛,所以我愿意读不是肉做的董桥,读出阳光月光味,读出幽幽的禅味,从而在现实的困顿中安顿心灵,找到人性美丽的禅机。如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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