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文学术研究成果呈“井喷”状增长,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目前已跃居世界第一位。与之相伴,学术评价制度也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为此,记者做了一些调查采访。
学术评价数量化是必要的
作为“舶来品”,1990年代数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进入我国,成为主流的学术评价方式。虽然十几年来,对学术评价数量化的批评一直没有间断,但可以肯定的是,数量化的学术评价为近年的学术发展起了相当积极的推动作用。采访中,几位专家都不约而同地肯定了学术评价数量化的合法地位。“目前还没有找到一种更好的方法能够替代数量化的学术评价。”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张保生表示,虽然学术评价数量化是退而求其次的办法,但是完全抛弃并不现实。关键问题在于如何找到适合本国国情的学术评价方法。
清华大学原学风纪律委员会成员曹南燕教授则从中国学术发展的趋势分析了完善学术评价制度的必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做学问不再是‘冷板凳’和‘清贫’的标志,科研受社会的资助越来越多,与社会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在这个时候,一套完整的学术评价制度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创新能力不足,是学术评价数量化受质疑的一个方面。反对的人认为,工作任务“量化”是悬在研究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剑”,“高产”与“低质”是它带给学术界的副产品。对此,张保生有不同的看法。他告诉记者,“量化法”与“同行评议法”是全世界通行的两种学术评价方法。量化法尤其在荷兰得到广泛运用,但是荷兰的学术创新能力并没有因此而减弱。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公布的2009年《世界竞争力年度报告》显示,在全球57个经济体中,荷兰排名第10,中国大陆排名第20。浙江行政学院教授刘明解释了量化法在荷兰得以发展的原因,“荷兰的基础科学规模小,本国专家的评议力量有限,运用国际上的评价力量来评判研究水平比中国更合适。”看来,找到一套适合本国的学术评价方法至关重要。
那么,学术评价数量化是否会直接带来学术不端现象发生呢?“这并不是学术评价数量化惹的祸。”曹南燕认为,“在我国学术界,有相当一部分学者,特别是青年学生和教师,不是有意抄袭,而是不了解什么是学术规范。我国没有学术规范的传统,在古代,做学问讲究‘师承’,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老师的就是学生的;引用别人的文章也不需要加注。学术规范和数量化的学术评价制度进入中国不过十几年的时间,很多规范还需要细化。”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的调查印证了这一看法。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宁教授告诉记者,从2004年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时起,就展开了对学术失范行为的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学术不端行为是因为不了解学术规范的细则所致。看来,是否可以将学术不端行为与学术评价机制直接挂钩,还具有很大的讨论空间。
学术规范教育迫在眉睫
减少学术失范行为显然需要加强学术规范教育。然而,目前高校既没有相关的专门课程,也缺乏这方面的培训。
记者就“参考文献引用比例是多少”的问题随机采访了两位硕士和一位博士,他们有的认为引用比例不能超过论文的20%,有的认为不能超过30%。并一致认为引用率不能超过50%,否则就是过量引用,就变成了对别人资料的堆砌,而非自己的“原创”论文。
张保生曾经翻译《世界贸易宪法》一书。这本由《哈佛法学评论》结集出版的著作,近100页,有70多页引文,20多页作者的独立观点,引用率近80%。张保生认为,这样才是做学问的规范。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我国每年生产100万篇论文,一篇论文一万字,若有30%的创新内容,那社会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就会得到飞速发展。实际上,一篇一万字的文章中,只要有一两千字是对学术界的“原创”贡献,就已经很了不得了。
王宁认为,学术规范教育“非常必要”,而迫在眉睫的是撰写一部学术界内部的“行业规范”。从2004年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成立之日起,委员会就着手运作一部学术规范指南,主要是明确学术共同体间的学术规范。据王宁介绍,由其主编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6月份已经出版,学术规范多少已经“有据可查”。
学术代表作制度也许是个好办法
学术需要积累和沉淀,急就章往往流于粗浅。一些学者从美国的做法中得到启示,建议拉长量化学术评价的时间。“美国的学术要经历‘七年之痒’,”张保生说,“美国的一些大学,教师在进入教职的前七年,需要在本专业认可的学术刊物发表三篇文章。经过考核,晋升为终身教授后,就不会再被量化的学术考核所累。”刘明对此补充介绍说,“在以研究为主的大学历史系,必须出版一本专著,还要求在学术界有突出的表现,包括在重要年会上宣读论文等。”
反观我国,基本模式是:讲师晋升副教授须发表2—3篇论文;副教授晋升教授还须要2—3篇论文或一本专著;职称评定后,再晋升则须要出新的学术成果。如果以七年计,最低需要发表5—6篇学术论文,一些“高产”学者甚至每年可以发表10篇论文,乃至更多。
为克服追求论文发表数量带来的弊端,北京大学正在试点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即教师在聘期内只要发表了一篇有较大影响力的论文,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认定,在相关的学科领域里属于领先地位,对该学者的科研工作就不再进行量化考核。
据了解,北大论文代表作制度在中文系实行后,受到师生欢迎。古代文学专业的一位教师没有出版专著,发表的论文也不够数量,但因为教学认真负责,教学论文具有相当水平,最终被评为教授。中文系的研究生也没有了发表论文的数量要求,只要毕业论文做得好,一样能毕业。“十年磨一剑,未必是好剑,但一年磨十剑,很难成好剑。”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部长程郁缀这样总结。
同时,针对学术评价背后的学术资源浪费现象,张保生还建议,凡拿到公共资助的课题,成果发表后,研究资料和数据必须公开,让学术资源能够在学术共同体间得以共享,避免学术劳动的重复和学术资源的浪费。
要对评议专家“反评估”
同行评议是学术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内容,不仅可以保证学术资源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而且对学风好坏也有重要的“风向标”作用。因此,有必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同行评议制度。目前,学界已越来越多地采用这一办法。
正确挑选专家是同行评议的关键,张保生和王宁都建议实行小同行评议。理由是,随着学术研究的分工细化,不仅隔行如隔山,即便是同一方向的研究,相互间也未必就了解很多,更遑论“知之颇深”了。小同行评议实行的是严格意义上的同行评议,可以有效避免隔行如隔山的问题。至于小同行评议可能滋生“关系”的问题,张保生认为,任何民主都不是绝对的,民主本身也有其局限性,学术民主亦不例外,可以考虑通过诉诸程序正义的方式来“纠偏”。那就是实行严格、彻底的评审回避制度和专家库随机筛选制度,即评议组成员以及利益相关者,不得参与或自行申请所在组织的课题等。更重要的是,应该制定出一个评议专家挑选标准,明确作为评议专家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以利于各高校、学术团体按照一定的要求推举评议专家,从而确保评议专家的整体队伍素质。
在学术评价过程中,评议专家往往被赋予非常大的权力,因此,“对评议者的‘逆向评审’也十分必要”,曹南燕告诉记者,除了采取回避制度外,还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以制约评议者的权力。鉴于当前我国的特殊情况,在既不可能采用全国选举的方式推选同行评议人员,又没有建立起其他良好的选择机制之前,有专家建议,可以建立评议情况记录制度,根据对评议专家在以往的评审项目过程中的表现(如守时、认真、公正、中选率等)和评议专家的学术研究水平,对各评议专家进行“反评估”,并根据评议结果适时扩充和修改专家库里的专家行为记录,排出“暂时可用”的人员名单。通过对评议专家实行淘汰制,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先期选择同行评议人员的一些漏洞,可以更准确、更可靠地选出最适宜的同行评议专家。
同时,也应该公开评议专家的意见,在课题申请书或论著出版时,应附上评议专家的具体意见和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做法也可以促进学术评价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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