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读贵报2009年7月9日第12版“名人故居”栏目下冯睿的短文《傅雷上海故居》,发现该文沿用的资料有误。尤其是第四段:
“二楼南边就是傅雷住过的房间,过去这楼的大部分都是他家的私产,‘文革’后他们夫妇被赶到了二楼的一角。……在这里服毒自杀,痛苦地死在了窗前那张小躺椅上。他的夫人朱梅馥像往常一样守在丈夫身边,看着他抽搐着离去,然后投缳自尽……”
这段文字与事实相去甚远,估计是作者沿用的材料有问题。
我父母于1949年12月带着我由香港坐船到天津,然后转乘火车于20日抵达上海。父母是受宋奇(后用名宋淇,系戏剧家宋春舫之子)所托于1948年11月携全家赴昆明,筹备进出口公司,后未果,于1949年6月飞赴香港,经宋奇提议,回沪可居住于他家;故1949年12月20日抵沪后,于一周内即进住宋奇在上海的住所,即江苏路安定坊(284弄)5号。父母抵沪后,在父亲的姑母傅仪家住了一周。当时,宋奇的住所一层由宋奇的外公居住,二层宋奇的母亲居住。父母搬进去后,一家居住整个楼下一层,宋奇外公搬至二层,与宋奇母亲同住二层,该层有房间四个。当时,整幢房子是宋家的私产,父母按月付给宋家房租直至去世。1954年宋奇外公去世,父母又租了假三层一间,由我居住。宋奇母亲于1961年1月去世,于是房子就由宋家老管家李妈母子看管。
这幢房子不是一个“独院”,而是一种连体房。整幢房子分两半,左一半是5号,右一半是7号,然而各自都有一个小花园。原来的大门是大木门,不是现在的铁门,大木门两侧是由竹篱笆构成,不是现在的水泥墙。
这幢房子的一层,原来是一个大客厅,和后面的饭厅,中间有拉门隔开,父母把客厅作为卧室,饭厅辟为我们兄弟俩的睡房;西侧,房主另加盖了一大间,约五十平方米,父亲辟为书房;原来的大客厅前有个很大的阳台,是封闭的阳台,卧房与阳台左右两侧均有玻璃门相通,“文革”中父母就是分别在玻璃门的钢架上吊死的,是同时上吊死的。此外,我们家从未有过躺椅之类的家具,所以冯文关于我父母自杀身亡的描写,颇为“离奇”!建议读者参阅《傅雷画传》(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文革”中上海音乐学院红卫兵于8月30日至9月2日,对他们抄家批斗了三天三夜,他们于红卫兵撤走的当晚就走上了不归路。所以,冯文说的“‘文革’后他们夫妇被赶到了二楼的一角”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
我是1956年夏天考上外交学院才离开那儿到北京上学的,到1966年9月他们离世前,几乎寒暑假都在那儿度过。我想我的记忆与描述应该是不会错的。
希望贵报能将此文刊登,我想我父母一生光明磊落,从来不弄虚作假,讲究实事求是的作风,我想在他身后,凡有关他们的种种讲述,也应体现这种实事求是的傅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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