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在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以人为本等创新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的促动下而提出的首都城市定位和发展方针,旨在克服原先那种社会和经济发展模式的片面性。
在西方,“人文主义”又译为“人本主义”、“人道主义”,其最初的含义是以人为本,相对于“神本主义”。西方人文主义发端于对中世纪神本主义的反抗,强调人的世俗生活权利。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提倡“人文精神”的知识分子中,有些人把“人文精神”等同于超越尘世、否定世俗的宗教精神,这是和人文精神背道而驰的。倡导者的初衷是要借此纠正当时社会畸形的、不正常的、不健康的消费主义和拜金主义。但是,这种对消费主义的批判实际上不是站在人本立场上的批判,而是站在神本立场上的批判。真正站在人文立场上的批判,应该是用健康的公民文化来引导世俗社会,而不是用宗教精神来灭绝它。“人文精神”首先就是一种健康的世俗精神、世俗文化。这种健康的世俗道德、世俗文化,主要是公民文化,它对于我们建设人文北京乃至人文中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我们今天最缺乏的就是这样的公民文化和公民精神。
“人文北京”的理念要求切实落实公民权利和民生关怀。公民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个体,公民身份的核心是个人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安全权、信仰和言论自由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育权和最低生活保障权等。英国社会学家马歇尔把这些权利概括为三个维度:法律维度、政治维度、社会维度。公民法律权利指的是财产权、人身保护权和平等审判权;政治权利指的是随着现代民主制度的演变而发展起来的投票权、结社权、选举和被选举权等;社会权利指的是失业救济、健康保险和教育供给等方面的权利。
除了这三大权利之外,后来又出现了其他的公民身份维度,比如帕森斯提出了“文化公民身份”的概念,它是“一种通过教育改革参与特定社会复杂文化的社会权利”学校,特别是大学,是普及这种权利的重要机构。再比如环境公民身份之说,环境公民身份主要是针对20世纪后期许多重大环境问题而出现的,意指每个人都有免于环境干扰和毒害的权利,比如每个人都有免于被动吸烟毒害和邻里噪音干扰的权利。可见公民权利的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增加,社会越是发展,公民权利的内涵越丰富。
在这方面,人文北京建设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其中最重要的是切实落实上面提到的这些公民权利。因此,要加强民主建设,保证人人享有基层民主权利,改进政府的工作作风,改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民生关怀,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人人享有良好、安全的生活环境。要从就业、社保、住房、交通、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入手,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民生不断改善。
“人文北京”的建设,要培养公民美德和市民的文明素质。公民文化建设的另一个方面,是培养公民责任、公民义务和公民美德。公民权利和公民责任是相互联系的,公民责任的前提是公民权利,没有人愿意只尽义务而不享受权利,也不存在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这样的好事。以环境公民权利为例,环境公民身份理论认为,要想得到这种免于环境毒害的权利,每个人都肩负着保护环境的义务和责任。从人的生命短促和环境资源有限的角度出发,活着的一代人仅仅是大自然的匆匆过客,是大自然资源的暂时使用者,他必须为了人类生命整体和子孙后代的福祉而加倍珍爱地球和自然。公民美德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这种“尘世永恒”的观念:我虽然只是这个尘世的匆匆来客,但是我生活的这个尘世却是持久的、永恒的,我要为它更加美好的明天作出贡献,不能只图自己今天欲望的满足而去摧残和糟蹋它。
今天,公民美德的培养任重道远,公民美德缺乏已经成为一个严重影响城市公共生活质量的因素。公共参与精神、公共责任意识(包括对他人、社区、民族、国家以及子孙后代的责任)的弱化,致使犬儒主义、畸形消费主义、拜金主义、投机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人们对公民参与持消极悲观态度,很多人变得对什么都不相信,得过且过,纵欲颓废,从警惕虚假理想走向放弃一切理想,从反思宏大的“未来”叙事走向放弃对未来的责任,总之,从极端的狂热走向极端的犬儒。两者都是公民美德、公民精神的反面。还有,社会上到处流行“干预无用论”,这也是对公民责任和公民美德的极大破坏。甚至有些畸形的犬儒现实主义者和享乐主义者彻底丧失了对公共世界的责任意识,不再珍爱我们生活的这个地球,而是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毁坏它、无度地开采和压榨它以便满足自己当下的私欲。
改变这种状况不容易,关键是加强制度建设,把流行享乐主义、犬儒主义、实利主义的社会根源铲除掉,同时提高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公共世界的建设中来。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