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微 实习记者乔玲)7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联合发布《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08/2009》。
《报告》指出,作为一个立足于经济体制转轨的特定历史背景而逐步形成的特殊概念,全口径预算管理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其基本含义是所有政府收支都应纳入预算管理。中国当前所进行的“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包括两个层面的“验收标准”,即财政部门在行政层面对所有政府收支的“全口径”管理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立法层面对同级政府所有收支的“全口径”控制和监督。
《报告》认为,从预算编制的范围看,中国的全口径预算制度应是一个包括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在内的“复式预算体系”。其中,政府公共预算应由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债务预算构成。而且,在各项预算之间,应建立规范、明确、透明的资金往来渠道。立法机关的预算管理不仅是指对“一般预算”的年度拨款管理,还包括对各种形式不需要进行年度审议的政府收支项目及行为的控制和监督。
《报告》强调,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质是预算权在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各组成部门之间的分配问题,应根据政府收支项目的特征实施分类预算管理,以修订现行的预算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职能,提高立法机关行使预算权的能力,在行政层面和立法层面逐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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