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物文主义民法观的始作俑者?
□徐国栋 来源:《河北法学》2009年1期
物文主义是一种民法调整对象的理论和实践。作为一种理论,它基于以物为世界之中心的观点,强调民法的首要功能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把民法解释成经济法,忽略民法的社会组织功能。作为一种立法实践,它把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置于人身关系之前。物文主义民法观源于西塞罗,他在《地方论》中说:“市民法是为属于同一城邦的人确立的公平,以保护他们的财产。”在其他著作中,西塞罗对市民法也有类似的描述:“市民法需要确定这样的目标:应该保持市民在财产和诉讼中基于法律和习俗的公平。”西塞罗之所以提出财产法的市民法观,乃因为他拥有众多的财产,并对保全它们十分注意。他在罗马的帕拉丁诺山上有一幢价值875000赛斯特斯的豪宅,在图斯库鲁姆有一栋别墅。此外,他还拥有多处住宅、旅馆和农场。从阶级立场看,西塞罗的唯财产法的市民法定义代表了有产阶级的利益,从技术的角度来看,这一定义试图把人格法甚至亲属法都排挤出民法。这两个原因酿成的物文主义民法观,对英语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都有影响。富有意味的是,西塞罗代表富人立场的市民法观点后来被代表穷人的政治家或学者接受,并得到重新论证。尽管如此,物文主义民法观仍属于支流,大部分民法典和民法学说都包括人格法,甚至西塞罗的某些追随者也只是闭眼不看存在于民法中的人格法而已。(刘鹏摘)
是“Rabies”,不是“狂犬病”
□郭鹏 来源:《新京报》2009年7月4日
在英语当中,与汉语的“狂犬病”对应的是“rabies”,它本是拉丁文,意思是“疯狂”。但在“rabies”中找不到“狗”的影子,尽管只多了这一个字,几十年来,却不知有多少狗因此而被冤死。在将“rabies”译为“狂犬病”这件事上,至少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第一是医学命名本身的严肃性与规范性问题,第二是语言对人们认知与行为的影响,即所谓“语言暴力”问题。在传染病专家(傅家海)所列的人畜共患的传染性疾病的汉语名单当中,除了“猪流感”已改名为“H1N1流感”,仍有三个名称没有得到这种礼遇,它们分别是“狂犬病”、“禽流感”和“鹦鹉热”。从理论上讲,这些传染病都是人与动物的共患病,这种命名法对所涉及的动物不公道。拿“rabies”来说,狗并不是唯一的患有这种疾病和携带这种病毒的动物。有的地方往往闻“狂犬病”色变,丧失理性地打狗,而不是去寻找有经验的传染病控制及预防专家考察和判断疫情,并制定相应方案对其加以有效和科学的控制,其根本原因就是他们非常自信地认为狗是狂犬病的罪魁。由于不恰当的名称而导致人们对某些事物或者事件的不正确或不全面的理解,进而导致人们因做出错误的判断并产生错误的行为,是语言暴力的一种表现。(韩慧英摘)
读者为何鲜去图书馆
□新华书店信息中心市场推广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7月6日
调查数据表明,读者主要是通过书店购买的途径来阅读图书,比例高达67.5%,在书店阅读也占了50.8%的比例,而到图书馆借阅的比例仅有22.3%,甚至比上网购买的27.3%的比例和网上浏览的24%的比例还低。
从调查数据中可看出,书店阅读的比例仍然远远高于图书馆阅读比例。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首先,在图书质量和更新方面。书店以市场为导向、以售书为目的,而书店面积有限,要抓住读者的需求,就必须保持很高的图书更新率,因此在书店可以找到最新版的图书。而图书馆以公共服务为目的,受财政拨款制约,新书更新慢,很多馆藏图书都是旧书、老书,书中的知识和观念已经不能符合读者的需求。其次,遍地开花的大大小小的书店,使读者可以很随意地到附近的书店看书,而图书馆数量跟书店相比实在太少,读者专门去图书馆借阅要花费不少时间。而且图书馆开、闭馆时间和读者工作时间有很大的重叠,再加上日益加快的生活节奏,除了节假日和周末,读者很难有时间和精力去图书馆借阅。虽然图书馆在借阅条件和阅读环境方面均优于书店,但仍难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宋晖摘)
学术剽窃催生英国新的研究领域
□吴格非 来源:《世界文化》2009年6期
越来越多的英国大学被学生中盛行的学术不端行为和风气所困扰。学生们不再独立完成作业,而是从因特网上购买作业内容或答案,毫不费力地取得学分。有些学生甚至认为,网络公司是向大学“垄断贩卖学分”行为的挑战。针对这一现象,英国逐渐形成一种新型的学术产业即剽窃研究。大学不断举办学术研讨会,探究剽窃行为的爆发对教育的影响,纷纷调整或重新起草学业评估体系和学术侵权制度,用来检测剽窃行为的新软件产品也应运而生。近十年来,文史专家在学术层面就此问题的研究也呈现爆发趋势,研究成果包括:劳拉·杰罗森塔尔的《现代英国早期的剧作家》(1996),丽贝卡·摩尔霍华德的《站在巨人的阴影下:剽窃者、原著者、同谋犯》(1999),谢丽·安吉丽娜卡特的《被盗的语言:写作中的抄袭》(2000),马里琳·兰德尔的《现实中的剽窃行为》(2001),还有波林·丘比特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早期现代英国的剽窃行为》(2003)。2007年,还出版了提拉·梅则欧的《浪漫主义时期的剽窃和文学著作权》和罗伯特·迈卡兰的《原件:19世纪文学中的剽窃与原创》。这些著作不仅考察剽窃的影响范围,而且探究这一概念的本质、各个历史时期人们的态度等。(黄维政摘)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