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巡视制度”到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的七年中,党内巡视制度从决策构想到制定规范,从局部试点到全面展开,其进展令人瞩目,其成效可圈可点。
实行中央和省、市两级巡视制度,既是中国共产党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有效遏制权力腐败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大战略工程。
自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巡视制度”到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的七年中,党内巡视制度从决策构想到制定规范,从局部试点到全面展开,其进展令人瞩目,其成效可圈可点。由于巡视制度采取的方法和手段具有“近距离”、“长时间”、“广接触”和“背靠背”等特点,人们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党组织的“耳朵”和“眼睛”,将巡视制度归结为具有“预警”、“免疫”、“保健”三大功能,并称赞巡视制度是下情上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干部的“显微镜”,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人们肯定巡视制度所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规范的制定与实施是有相当距离的。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完善巡视制度”的要求。为此,本文拟就现阶段党的巡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初步梳理,进而提出一些理论上的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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