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内部的“宗教对话”
“宗教对话”是当代宗教领域的时髦话题,这个话题原本是在基督教的主导下提出来的,后来得到了其他宗教的响应。不过,“宗教对话”本身并非新事物,东方佛教在公元1世纪发展到大乘佛教时便主张“宗教对话”,而且与西方基督宗教的“宗教对话”理论不同,佛教的“宗教对话”是本具的,“宗教对话”思想就写在佛经中,是佛教的一种常态的基本教义。选取佛之“一音”与“圆音”的关系说明。一切佛法都源自于佛,统一于佛,这是佛的“一音”;而作为“一音”的佛法又有多元的表现,能适合不同众生的需要,因而佛的“一音”又成了佛的“圆音”。从中国佛教史上看,多元佛教并没有造成佛教内部的教派对立,就是由于佛教在其教义系统内有“一音”与“圆音”的平衡与协调,才使佛教既统一又多元。
(韩慧英/摘)
主观消费倾向是隐藏的“凯恩斯密码”
□周业安 来源:《上海证券报》2009年12月9日
凯恩斯消费理论已被断章取义为消费和现在的收入水平有关,体现在经济政策上是提高居民收入,可以提升消费水平、拉动内需。实际上凯恩斯给出了消费的两组密码,一组是客观因素,另一组是主观因素。决定消费的有客观收入与主观消费倾向两个因素,而后者又取决于一些社会、制度和习惯等因素,短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只能在某些成熟的社会方可把社会、制度和习惯等看成不变的因素,而对一个不断实施各种制度变革的新兴经济体,将会引发社会转型并导致个体和社会群体的习惯重塑,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短期收入决定消费。当前刺激内需已不是通过宏观政策增加居民收入那么简单。可以尝试改变凯恩斯所假定不变的主观消费倾向的做法,通过影响消费心理来影响消费水平,而并不必然仅仅依赖现有的增加短期收入的政策。
(许建康 孙三百/摘)
古代保辜制度有利社会稳定
□刘晓梅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2009年6期
保辜是指加害人使人致伤后,在一定期限内为受害人疗伤,期满后,视伤情恢复情况给加害人定罪量刑。保辜在西周时期就有记载,保辜制度见诸于史则起于汉代,而被完备地写入律法中始自《唐律》,规定手足殴伤保辜10天,用他物殴伤20天,锐器伤人30天,致人骨折、脱臼者,无论方式均为50天。保辜制度使加害人有义务积极救助和防止受害人利益进一步受损,利于社会制度的稳定。宋、元、明、清的保辜制度因袭《唐律》,逐步完善。清末则彻底地否定了保辜制度。一方面因为医疗科技水平的提高,不需要保辜期限视伤情恢复情况断定受害人伤情;另一方面是因为法律制度的发展确立了无罪过无责任的刑事责任原则,严格区分了意外事件与犯罪行为。现代法律制度可以借鉴保辜制度,使犯罪人通过对受害人的医治、探视,取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以缓解矛盾、减少社会冲突,遏制恶性报复事件的发生。
(舒建军/摘)
现代汉语常用字多音现象
□卢偓 来源:《南京社会科学》2009年12期
现代汉语2500个常用字中有359个属于多音字,占常用字总数的14.4%。其中,359个多音字有295个字只含两种读音,占总数的82.17%;有52个字含三种读音,占总数的14.48%;有9个字含四种读音,占总数的2.5%;有3个字含五种读音,占总数的0.84%。多音字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五点。一是方言对共同语的直接影响,造成多音字中方音与普通话语音共存的现实。二是书面语与口语的相互影响,文白异读长期存在。三是汉字古音的历史沿革,造成一些多音字古音与今音并存的现象。四是汉字长期演变造成的古今汉字形体上的分合与读音上的交叉。五是一些工具书对部分叹词、拟声词记音的详略有别,记载详者必然使得一些叹词、语气词具有多音现象。(宋晖/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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