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有三义,一曰字面义,二曰文本义,三曰诠释义。治学应首先关注三义,尤其中国学术研究处在具有数千年传统的汉语语境中。
三义之别,一则因一词多义,指称不同,如道、理、心、性、法之类。道有道路之道、规律之道、道理之道,乃至宇宙大本大原之道,甚至行政区划之道;既可谓之治理,亦可谓之言说,不一而足。法有存在之义,亦为规则、仿效、法律种种。二则意义衍伸,由此及彼,尤其见诸成语、俗谚、典故。如三马同槽,马衍伸为司马氏,指司马懿父子三人,槽乃朝之谐音,意为司马父子擅权朝廷;又如“经纶”原初意为整理丝缕,引申义则为才学、能力,所谓满腹经纶。衍伸在哲学领域更普遍,儒指儒家,道是道家、道教;佛本觉悟,又指释迦,也用来指称一切诸佛。其三,由于言意、名实关系不相对应,所谓不可道、不可说、不可名者,故有得意忘言之说。
正因为如此,治学必须留意此三者。首先正确理解字面义,否则不知所云,也就无从对文本义进行探讨。比如“心”,心原为象形字,《说文解字》曰“土藏在身之中”,此“心”指人体的心脏,即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之心。此外,“心”另有四义:一曰思维之心,所谓“心之官则思”;二曰道德伦理之心,即善恶之心,通常说的“良心”,如孟子说的“四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三曰意志,如孔子说的“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孟子说的养“浩然之气”的尽心;四专指本心、本性,即生成一切的本体之心,哲学上所谓净心、不染心、率性之心、赤子之心、平常心之心,以及无心、心斋种种。意义悬殊若此,若不能把握文本中的字面义,所作诠释势必谬之千里,甚至南辕北辙。常有人把本体之心翻译作mind,显然是对心字的误译,应译作nature或 second n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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