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以来,随着新区域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蓬勃发展,区域公民社会组织作为相对独立于国家/政府间组织与市场组织的“第三部门”,已成为区域主义进程不可忽视的“自下而上”的推动力量。在东南亚,区域公民社会组织已被纳入东盟所驱动的东南亚区域主义进程,并成为2003年10月正式启动的“东盟共同体”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公民社会组织:区域主义进程中的“新角色”
公民社会组织主要包括非营利性私人自愿成立的非政府组织和“认识共同体”(Epistemic Communities)两大类。在现实中,由于这些公民社会组织具有组织性、非营利性、中立性、自治性、自愿性和私人性等特征,它们更能涉足那些政府和市场组织所忽略甚至是抛弃的议题。这些来自社会底层的行动者,不仅可以通过与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将官方的计划延伸到更接近这些计划的“最终接受者”,而且更容易代表那些“没有发言权、没有人代表的、没有权力的、没有安全的”人民说话。
就区域非政府组织而言,它们至少可以通过7种途径影响国际事务,主要包括:指出全球化可能被忽略的、存在问题的后果;阐明全新的价值观和规范,以引导和约束国际实践;建立跨国联盟,倡议和支持容易被忽略的替代政策方案;改革国际制度;推广有国际价值的社会创新;协商解决跨国冲突与争执;动员资源,对重要的公共问题采取直接行动等。在这些活动中,它们为跨国公民社会创造了思想认同和制度安排,使得一种不同的国际治理机制成为可能。
以知识分子组成的“认识共同体”作为区域公民社会中关键的一员,在区域主义进程中的作用格外引人注目。由于区域主义是一种全球化背景下全新的社会实践,因而更需要科学的、有政策意义的理论指导。长期从事国际关系理论和实证专业研究的知识分子理当承担起这份重任。在实践中,这些知识分子能够在某一特定领域或问题区形成一种重要的专家网络——“认识共同体”,以发挥自己的团体作用。例如,它能够提供专业的建议,较好地分清复杂问题中的因果关系,帮助决策者界定国家利益得失,为集体争论框定范围和确定协商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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