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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理论研讨会召开
作者:haowj   日期2009-11-09 14:39: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本报讯(记者乔玲)10月24日,新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60年理论研讨会在京举行。与会学者围绕60年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的历史回顾,法治建设与中国国情,法治建设与中国模式,法学发展的中国特色,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发展前瞻等主题展开深入探讨。与会专家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有利于提升我国的国家形象和国际影响力,增进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与会专家认为,新中国60年的法治建设,其间虽有曲折和坎坷,但最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地位和法律权威得到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与会专家认为新中国60年立法所取得的宝贵经验是,新中国立法坚持以宪法为依据,以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立法与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中国国情特色,学习借鉴外国立法经验;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高质立法;坚持制定法律与修改法律并重,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当前正处在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时期,综合国力和各种力量的较量更趋激烈。为适应国际国内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普法工作应当有所创新,专家建议,在推进法制宣传方面,可以提高针对性;在推进法律服务方面,要突出实用性,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司法行政具体组织的工作体制。专家指出,在进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中,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注意力逐步集中到对现有法规的梳理工作上。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程序正当的原则,贯彻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方针,进一步建立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体制。

  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贵州民族学院、黑龙江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单位近70位学者出席了本次理论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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