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5月,中国同欧洲共同体(欧盟前身)组成机构之一、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正式关系,并于当年9月在布鲁塞尔设立驻欧洲经济共同体使团。
1983年11月,中国同欧共体另外两大机构,即欧洲煤钢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建立关系,从而实现了与欧共体的全面建交。1988年10月,欧共体委员会在华设立代表团。
1998年4月,第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伦敦举行,会晤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希望建立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并决定每年举行一次领导人会晤。
1998年6月,欧盟通过了《与中国建立全面伙伴关系》战略性文件,以全面推进对华关系。
2001年,双方建立中欧全面伙伴关系。
2003年10月,第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双方决定由全面伙伴关系走向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2005年5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欧盟总部进行正式访问,就进一步推进中欧关系发展提出“加强中欧领导人对战略问题的讨论”、“扩大中欧经济技术合作”等五点建议。同年7月,欧盟委员会新任主席巴罗佐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2006年9月,第九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后,中欧双方一致认为应当制定中欧新伙伴合作协定并立即启动相关谈判。同年10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欧盟与中国:更紧密的伙伴、承担更多责任》的对华政策文件,对华态度开始变化。
2007年1月,中欧伙伴合作协定的实质性谈判正式启动。
2007年11月,第十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北京举行,双方同意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2008年4月、2009年5月,第一次和第二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先后在北京和布鲁塞尔举行。
2008年11月,由于法国总统萨科齐宣布将会见达赖,中国政府宣布推迟原定于2008年12月在法国举行的第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2009年1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对欧盟总部进行正式访问。双方表示应从全球和战略高度重视中欧关系,并决定在年内尽快举行第十一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
2009年5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在捷克首都布拉格举行的第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在会后双方发表的《第十一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中,双方领导人同意于2009年下半年在北京再次举行会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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