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报今年8月6日刊登的《“茹毛饮血”正解》一文,对吕思勉先生《吕著中国通史》第13章《衣食》中的“食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衣其羽皮”提出异议,认为吕先生说的“茹其毛”一定还是吃“鸟兽之毛”的意思。他认为“茹毛”已有正解,早在1930年夏鼐就在《光华大学附中周刊》上发表文字,提出“毛”为“草木”的意思,“茹毛”乃是“食草木”。该文后来于1982年又在《社会科学战线》第3期发表。所以“茹毛”之义应该是已得正解。
我认为,“毛”做“草木”解固然可以,但“茹毛”二字放在一起当做“食草木”则违背“茹毛”的原义。茹毛饮血乃是表现先民原始态的生活方式。其出处见萧统《文选序》“冬穴夏巢之时,茹毛饮血之世”。更早的《礼记·礼运》:“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也是此意。“饮其血,茹其毛”当指“鸟兽之肉”,而不能理解为“草木之实”。
我以为“茹”可解为吃,但不是我们今天没有顾忌的吞咽,而是含忍着兽毛,不时要吐出兽毛的吃法。“毛”在此并不表示是毛,乃是指“带毛的肉”。《动物世界》有播放老虎吃鹿的镜头,老虎吃肉也要不时吐出嘴里大把的兽毛,先民吃肉难道要把兽毛也吃进去?显然不是。但是原始社会时,人类还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干净地去除野兽之毛,吃带毛的肉是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吃时嘴里还要含忍着兽毛的刺激。故“茹”还有包容、受纳的意思。以后生发出来的“含辛茹苦”一词中的“茹”,作“吃苦”讲时也兼有“忍受”的意思。
“饮其血,茹其毛”与“茹毛饮血”乃词句表达方式变化,不可望文生义地理解成“吃野兽的毛”,也不适于理解为“食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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