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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天下
作者:haowj   日期2009-11-18 14:36: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要提防学术荣誉的剩余价值贬值

  □李侠 来源:《中国青年报》2009年11月4日

  在最近公布的第五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名单中,人们发现一个现象:在100名获奖者中不带任何官职的一线教师仅为10%,其余90%的获奖者均具有行政职务,其中更有校级领导20人。这个结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热议,人们怀疑这个奖项是否已经严重变质?从经济学视角看,任何一项学术荣誉的价值都由三部分构成:一是荣誉带给个人的价值;二是荣誉带给个人所在集体的价值;三是荣誉带给整个社会的价值。其中,后两者的总和是荣誉的剩余价值。任何荣誉的设立都是谋求最大的剩余价值,因为它可以增加整个社会的福祉与满足感。教学名师奖本应给那些真正从事教学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这一方面使教学人员的付出能以价值的形式获得实现,另一方面还能保证荣誉的剩余价值不会出现被侵占与贬值的现象。荣誉的剩余价值属于公共领域,它是一种公共资源。一旦个人企图侵占荣誉的剩余价值,必然带来公共舆论的批评,如果强行占有,将导致荣誉的剩余价值迅速贬值,如果不能捍卫荣誉的剩余价值,那么一项荣誉很可能走向死亡。

  (胡荣荣/摘)

  平均工资统计应纳入所有劳动者

  □周明华 来源:《长江日报》2009年10月28日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从今年起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是国家劳动者,而私企、个体职工与农民工等,同样是在城镇劳作的国家公民,他们没有理由被排除在统计之外。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的城镇职工劳动工资统计制度,一直是我国职工基本养老金和退休费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等的一条硬性的计算依据。之所以统计体系不变,未涵盖所有在城镇工作的公民,是因为私企、个体职工和农民工变化大难于统计;之所以年复一年地推出这种平均工资统计数据,是为了计算养老金、医保的简单易行。这种“统计盲视”不仅误导国家有关就业、社保、医保政策的决断,还会客观上加重城镇非公职、非垄断行业的大多数职工的民生负担。当前,要将早已超过4000万的私企职工与过亿个体职工尽快纳入国家统计视线,还应尽快启动将1.4亿在城镇劳作的农民工作为统计对象的程序。没有纳入农民工的统计是苍白而不公平的,更是对劳动法精神的公共政策性漠视。

  (韩慧英/摘)

  人工影响天气要尊重知情权

  □朱宁宁 来源:《法制日报》2009年11月4日

  11月1日,22年以来的最早初雪突降京城。事后,公众才知道这场大雪是人工增雪的结果。这场大雪对缓解北京目前严重的干旱作用匪浅,但这场雪也“暗算”了百姓的生活:房屋车辆受损、航班延误、菜价翻番、气温骤降引发身体不适,等等。由于这场大雪事先没有预报,导致很多市民都颇有微词。我国关于人工作业影响天气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专家认为,现行法对气象违法行为只进行行政处罚,并不涉及相关主体民事利益的保护,偏离了对人工降水进行法律规制的初衷。还有专家认为,《气象法》中对“人工影响天气”该如何预报没有明确规定;《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公告”,赋予气象主管机构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对此,有网民建议,气象部门人工干预天气应预先告知或者事后及时通告,让公民充分享有对天气变化的知情权。立法部门也应及时修改《气象法》,增加相关的具体规定,使之与“提高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服务水平”的法律精神相匹配。

  (刘鹏/摘)

  原信访办主任上访为何也无效

  □于建嵘 来源:《东方早报》2009年11月4日

  已退休的广西桂平市信访办主任吴宗明,因住房强制拆迁后的补偿问题,“绝没想到”变成了上访人员。正是信访的“无用”,才让这个原信访办主任产生一种喜感:原来高高在上、代表公权力的信访官员,现在同样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也要到处去寻找能给自己“做主”的人。这确实有讽刺意味。但信访办主任上访“可笑”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权益是否确实受到侵害,他是否真正找到制度性的维权途径。目前,信访制度功能错位、消解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信访部门责重权轻、问题解决过程中人治色彩浓厚,存在程序缺失、终结机制不完善等本质缺陷,使其在问题解决上缺乏规范性和可预期性。如果不加以改革,给民众提供可靠的制度性的救济渠道,公权力侵犯民众权益的事件就不会减少。而受损害的不仅是弱势群体,也会包括体制内人员,甚至前官员和官员。

  (胡荣荣/摘)

  假新闻背后的真民意

  □殷国安 来源:《检察日报》2009年11月2日

  近日,当许多媒体刊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工资支付相关法规,同工同酬将首次作为立法内容时,百姓发出一片欢呼。因为这条新闻发表时正值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有关法律,即将实现“同票同权”、“同命同价”,现在再加上一条“同工同酬”,这些“同”放在一起,使人们有理由认为,随着中国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一个平等的社会机制正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普通公民的权利正得到更充分的保证。谁知,人社部正式辟谣了——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正在制定”、“写入法规”之说纯属子虚乌有。这对于有关媒体和许多百姓来说,无疑是一盆冷水从头浇到脚。不过,公众并没有对假新闻表示愤怒,反而是对辟谣的遗憾。假新闻反映了真实的民意。我国确实存在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私营老板愿意给谁钱,我们当然不便干预。但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依然把员工分成“正式工”和“临时工”,根据不同的身份实行不同的分配制度,收入差距可达数倍,严重侵犯了劳动者平等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人社部的辟谣,公众还有几分失望。因为人社部惜言如金,没能顺便回答政府该不该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下一步有没有这方面的打算?有关部门在进行辟谣时,难道没能从老百姓对谣言的态度中读出民意?如果知道了民意,为何不呼应一下?

  (刘鹏/摘)

  创业板超募是“不幸福的种子”

  □黄湘源 来源:《证券时报》2009年10月29日

  统计显示,创业板首批上市交易的28家公司原本预计募集资金67.36亿元,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高达154.7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净额高达145亿元,超募率高达116%。超募与其说是创业板上市公司“幸福的烦恼”,不如说是“不幸福的种子”。根据22家超募公司披露的追加预算,超募资金的使用方式,一是在维持原计划不变的基础上,增加原投资项目的投资额度;二是扩大投资范围,另立新的投资项目,开辟新的投资渠道。对于在成长初期的创业板企业来说,要其主营业务一下子消化几亿元超募资金非常困难。为了不使超募资金被闲置,一些企业难免会出现盲目扩张的现象,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即使在原来计划好了的投资项目上加码,也不见得就没有风险。因为如果投资额度加了码,而投资效益加不了码,对于追加的投资来说,也还是无效的投资。不让超募资金的不当使用为投资者播下后患的种子,才是公司将“幸福的烦恼”去烦恼化的唯一选择。

  (许建康 孙三百/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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