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60年制定了多少法律
据《法制日报》2009年9月23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截至2009年8月底的一组数据,集中反映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的成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29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国务院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682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7000余件;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00余件;5个经济特区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规200余件;国务院部门和有立法权的地方政府共制定规章2万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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