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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遗嘱
作者:haowj   日期2009-11-02 13:40: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建安二十五年正月,一代枭雄曹操病逝于洛阳,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陈寿在《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中摘引过这份遗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珠宝。”

  稍后曹丕继承了曹操魏王的地位,改元延康,不久逼迫汉献帝“禅让”,是为曹魏王朝。于是先王遗令作为最重要的历史文献入藏曹魏的皇家档案馆,魏晋易代后,继续藏在新王朝的皇家档案馆里。西晋著名文学家陆机充当史官时曾亲眼看到过这份文献,在《吊魏武帝文》一文中有所引用。陆氏在该文中只是摘录了一些他感兴趣的材料,又同自己的观感混在一起,颇不利于保存文献,但仍足以与《武帝纪》所引者互为补充:

  观其所以顾命冢嗣,贻谋四子,经国之略既远,隆家之训亦弘。又云:“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善乎达人之谠言矣。持姬女而指季豹,以示四子曰:“以累汝。”因泣下。伤哉,曩以天下自任,今以爱子托人。同乎尽者无余,而得乎亡者无存。然而婉娈房闼之内,绸缪家人之务,则几乎密欤。又曰:“吾婕妤妓人,皆著铜爵台。于台堂上施八尺床,繐帐,朝晡上脯糒之属。月朝十五,辄向帐作妓。汝等时时登铜爵台,望吾西陵墓田。”又云:“余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所为,学作组履卖也。吾历官所得绶,皆著藏中。吾余衣裘,可别为一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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