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往期回顾
关注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回归
作者:haowj   日期2009-11-02 09:36:00   《中国社会科学报

  10月18日,在圆明园罹难149周年纪念日当天,中国圆明园学会联合7家一级学术社团及圆明园管理处与国际家睦和平中心携手倡议“将圆明园建成人类文明和谐纪念地”,并举办了“圆明园国际文化日”活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等百余位人士参加活动。

  同日,圆明园管理处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管理处及有关人士首次到海外大规模“摸底”流失文物,并强调此次寻宝活动并非追缴文物,而是摸清底数,为流散文物建立档案。

  自圆明园兽首风波后,此次寻找圆明园流失海外文物系列活动再次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

  “摸底”是学术性交流活动

  记者采访获悉,此次圆明园管理处宣布的“摸底”行动,强调是纯学术性的交流活动,没有官方参与。而海外媒体却纷纷对此进行报道,如“中国发动了全球范围的寻找遗失古文物的行动,此举是要提醒中国人不要忘记过去的耻辱,并强调现代中国的强大”,“海外寻宝之旅,是洗雪百年耻辱”,“此次中国海外寻宝之旅,可以看做是中国文物猎人的初次行动”,甚至认为此次海外“摸底”行动是现代中国要洗雪百年耻辱、展示强大实力,隐含着“中国威胁论”的潜流。

  专家指出,媒体的某些不恰当报道,激发了民众对海外流失文物的过分敏感和过度关注,反而提高了海外文物收藏单位和个人的警惕,深化了国内和国际社会的误会,并使得海外文物价格飞速攀升,国内盗墓、走私文物等犯罪行为进一步猖獗,所有这些都不利于海外文物的回归。

  正如中国圆明园学会专家所说:海外文物需要回归,但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一定要首先确定两点:一是行动的时机是否成熟,二是怎样的方式合适。

  “海外流失文物”基础性研究的重要性

  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回归,不管时机是否成熟,但有一点是学者们共同的看法,基础研究必须扎实到位,这是圆明园遗址整修和海外流失文物回归是否顺利的基础。

  其实,在此次“寻找圆明园流失海外文物系列活动”之前,老一辈先行者及中国圆明园学会已经开始有计划地进行海外流失文物的基础性工作。需要注意的是,关于圆明园的研究有诸多方面,如历史文献与档案研究、古典园林与建筑研究、宫廷文化与生活研究、文物保护与利用等,而探寻文物活动只是其中工作之一,同时其开展也有着自1980年以来多年的扎实的资料整理和研究成果做铺垫。其中,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圆明园学会等学术机构的部分成果,如《圆明园》学刊、《圆明园档案文献目录》等已出版。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直到2006年,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和圆明园罹难146周年之际,中国圆明园学会组织数名专家学者联合签署“圆明园散落文物回归圆明园遗址倡议书”,并与圆明园管理处共同将倡议书呈送国家有关部门。这份来自中国科学界、工程界、人文社科界23位德高望重的专家学者们的签名倡议书,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反响。

  倡议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侯仁之,建筑大师张开济,两院院士、建设部原副部长周开峙,国家文物局原局长、中国圆明园学会会长张文彬,北京大学世界遗产研究中心主任谢凝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冯其庸等。

  其后,国家文物局做出批复并提出四条指导性意见,如“征集范围应以国内为主,征集方式应以捐赠为主,不应采用购买方式”,“在宣传上要把握分寸,少说多做,尽量不要采用‘大型文物保护工程’之类的措辞,避免给征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在“海外流失文物”成为海内外关注焦点的今天看来,这些意见极其重要。显然,如今有关海外流失文物的宣传和报道工作,并没有按照2006年3月13日的这项批复意见进行。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王湜华认为:“我们必须自己有一本明细账,圆明园各处到底都有些什么,原来布置陈设到底是个什么样,只有这样,才能让归还者心服口服。这事应当由圆明园学会牵头,协同档案馆,组织专家学者来扎扎实实地做。这不是临时抱佛脚能够完成的简单任务,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还要靠国家的资助。圆明园学会和圆明园管理处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还不够。圆明园学会还必须组织大家讨论研究,细致而具体的工作必须一件件去做。”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原副馆长秦国经也提到:“如何核实1860年及其后的时间里圆明园的文物被抢盗、毁坏、流失以及国内外现存的情况,我建议由中国圆明园学会组织一个专题组,并协同文物、档案、图书部门进行专门调查。在情况核实以后,再分别采取措施,进行妥善保护或有条件的赎回、追回等。”

  “海外流失文物”回归的障碍

  兽首风波已经向公众展示了“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的回归涉及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

  有专家指出,对于收藏于各国博物馆、图书馆已经标明流转途径的圆明园文物,目前主要回归途径是通过文物收藏国和文物主权国之间的外交和法律途径。然而,从国际方面来看,现今有关流失文物追索的国际公约,在追溯力、对文物进口国的约束力以及公法和私法的分立等实际操作中面临诸多问题。虽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95年已经提出“任何因战争原因而被抢夺或丢失的文物都应归还,没有任何时间限制”,但当年主要掠夺我国文物的英国、德国、北欧国家、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并未签订公约协议,这使得公约的有效性大打折扣。

  而对于私人收藏的各种海外流失文物,首先的困难在于如何找到这些文物并鉴别其是否是因战争掠夺而流失的圆明园文物。要使得流失文物回归,我国需要做的首先就是加强文物档案研究:圆明园曾经有哪些文物,每个文物是什么时候流经海外,通过什么途径,如今在何人手里。同时,这一切都需要取得确凿的证据。因此,单靠我国政府通过外交和法律途径追讨这些文物,能够实现回归的文物只能是冰山一角。这需要专家学者和海内外有识人士通过各种途径在民间搜寻。

  如今收藏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的几个主要国家有着根深蒂固的公私法分立的传统。我国政府和民众一致认为,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是民族遗产,属于中华民族。但是在有着公私法分立传统的国家,有这样一种观点:圆明园文物属于爱新觉罗皇家私产,就算归还也要还给皇族后裔。这就存在着观念上的差异。“所以,我们在海外宣传的时候,应特别注意强调圆明园不仅是皇家的,更是中国人民勤劳智慧的结晶,让海外民众能够从观念上理解中国。”中国圆明园学会副秘书长要砾闵谈到。

  兽首事件已经暴露出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的责任主体不明确这一问题。圆明园管理处只是隶属于北京海淀区政府的一个处级单位,作为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一个管理单位,管理处没有权限接受国家文物。对此,针对有关建议,国务院领导曾做出批示:“请北京市、文化部、建设部研究落实。”

  建立人类文明和谐纪念地

  有学者指出,国内媒体的过度报道、国内民众的过度反应及海外媒体的夸大评价不得不引起国人对海外流失文物追索行动的反思。对待这一事件,一直以来我们的思维主要局限在一个方向,即到海外去追讨文物。为什么我们不能让他们将文物送还中国呢?

  在10月18日举行的“将圆明园建成人类文明和谐纪念地”启动仪式暨“圆明园国际文化日”活动中,面对满目疮痍的圆明园遗址,欧洲“和谐之路”的领导人腾依诺(Gaetan Roy)先生讲道:“当我凝视这里的残骸时,我为149年前发生的毁坏事件,以及外国联军在1840年到1900年之间对中国做所的一切感到羞辱。这些事件是中外友谊史上的阴影。明年的今天,也就是圆明园罹难150周年纪念日,我们想特别真诚地代表我们同胞向中国人民表示歉意,我们想用自己的道歉和谦卑表示对中国人民的尊敬。道歉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用更实际的行动来证明我们的诚意。”

  其实,早在1983年9月,法国对外关系部派出了三位学者对圆明园进行学术访问。经过多次研究和会谈,中法专家代表就合作研究世界历史名园圆明园问题,取得了一致意见。例如,双方近期内各自在本国收集有关圆明园的资料(包括图书、档案、论文、书信等),根据这些资料进行科学考察和研究,绘制出圆明园总体布局及主要风景点和建筑的复原图,法方负责西洋建筑部分;双方可互派专家到对方国家进行考察、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两国间共同研究圆明园的第一次学术性交流,为获得各方面资料奠定了基础。

  同时,圆明园学会专家在资料收集中发现,杜克大学基金会藏有中国照片近5000张,其中有7张珍贵的圆明园老照片。这批照片是美国摄影师甘博(Sidney D Gamble)于1918年左右拍摄,记录了被拆卸盗卖中的圆明园。杜克大学已经授权中国圆明园学会和圆明园管理处无偿使用。这些老照片将为圆明园遗址和流失文物研究提供重要帮助。

  中国圆明园学会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虽然圆明园被英法联军野蛮地劫掠和焚毁,见证了人类的罪恶和文明的诋毁,但“圆明”喻含的世界和谐大同的向往不能因此而磨灭,圆明园建筑及其珍藏文物本身也体现了中西合璧,是中西交流和友谊的见证。在世界多元化和全球化的今天,任何贪婪、隔膜和仇恨都会导致战争。圆明园及其流失文物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爱国情节,但爱国主义应表现在以从精神财富到物质财富上建设祖国为出发点,而不是以“勿忘国耻”、仇恨西方人为出发点。我们不能忘记历史,但也不能纠缠于历史。携手共建人类文明和谐纪念地,让全世界汲取教训,不再发生毁灭文化、破坏文明的行为,这比单纯的仇恨更有意义。这也正是中央倡导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战略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报》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及本网站名。

版权所有 2002 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