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以语言为手段,通过塑造形象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作者思想感情的一门艺术。文学创作是最基本的文学实践,是作家在对生活的审美体验进行审美提升和审美创造后创作出可供读者欣赏的文学作品的过程。
这种对文学和文学创作的界定,实际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或者说规定性:第一,文学和文学创作,是作家的一种审美体验,是作家的一种思想感情表达方式,它离不开感性的参与;第二,作家的这种审美体验和思想感情表达,来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是客观社会现实在作家头脑中的反映,离不开理性的主导。
在作家进行文学创作的过程中,非理性因素有时也是必要的,因为现实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是千姿百态的,每个作家对生命的独特感受,对生活的本真领悟,都会因其人生经历、性格特点、关注生活面、语言表达方式的不同而呈现出各不相同的特征。作为作家的一种审美体验,文学既应该是激情的、热烈的,是作家最真挚的情感宣泄,又应该是千变万化、各具特色的生命体悟。
然而,强调文学的非理性主义参与,并不能否定文学的理性主导作用。因为文学既来源于生活,但又高于生活。文学不是对现实生活的简单还原,不是对个人经历的机械复制,而是作家在个人审美体验的基础上,经过审美提升和审美创造以创作出可供读者欣赏的文学作品。在此,客观的社会现实规定了文学的创作源泉和创作空间,规定了文学必须从深层次上反映最广大人民的生存状况,反映历史和时代的发展规律。
另一方面,文学创作最终要通过文学作品反映出来,供读者欣赏阅读,要为读者负责,这就为作家的文学创作赋予了一种社会道德责任。文学创作若不能站在理性的高度,不是宣扬先进的、积极的、向上的文化观和世界观,而是宣扬落后的、消极的、颓废的文化观和世界观,就不但违背了作家的社会道德责任,而且最终将不为读者所接受,不为广大读者所认可,最终被社会和读者所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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