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关新疆经济建设全局的重点项目,王震则倍加关心,直接过问,千方百计促成。
1981年5月18日,王震率中央巡视团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作汇报,当他得知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新疆大化肥工程于1980年11月列入停缓建项目时,十分着急。5月19日上午,王震即来到施工现场。此时,建设场地的“三通一平”已全部完成,建成后生产所需原料、动力、用水等条件均有着落。当他又看到已花费2.3亿元人民币从日本、荷兰购进的成套设备被放在施工现场的简易仓库或露天堆放、从四川等地调集的2000余名专业施工人员却无所事事时,心里更是“上火”。王震深知,新疆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十分适合农作物生长。若再投资2.5亿元人民币,该项目建成后,全疆每年仅增产的粮、棉、油、甜菜等便可达10多亿元人民币,农业总产值可增长30%以上,同时每年可增加工业产值1.8亿元,向国家多缴利税近1亿元。王震凝聚眉峰,挥着手杖“咚咚咚”地敲击着地面:“我要骂人哩!我也知道,骂人不文明。这样停缓建,长此以往,两个多亿的设备就会变成一堆堆废铁!几千名施工人员还得发工资。不一鼓作气建成,损失太大!国民经济要调整,但决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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